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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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自身利益上受到损失时,就会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刑事辩护,那么刑事纠纷上赔偿是以什么标准来进行赔偿的了,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吧,普及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
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被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即物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死亡赔偿金定义为物质损害,所以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才普遍支持被害人家属提出的关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从2007年初开始,虽然最高院没有颁布任何司法解释,但法院
内部对此问题有个指导精神,依据是最高院研究室的解释:“对于附带民事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如调解不成,通过判决结案,应充分考虑刑事案件被告人多为没有正常收入的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赔偿能力低的事实,实事求是地仅就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作出判决„„除被告人确有赔偿能力的以外,原则上不应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但这一观点并没有普遍适用。 依照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将不再纳入附带
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范围,也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赔偿数额将远远低于一般民事侵权的赔偿数额。
1995年,酝酿多年、几经修改的《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了。赔偿法的实施是我国政治、法律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国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quot;由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quot;赔偿法的实施,使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定落实到实处,有了切实的保障,对于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改进工作,推动廉政建设,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社会安定,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又是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法实施起着重要作用。高检院对执行国家赔偿法非常重视,在赔偿法实施前(94年12月)就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进行学习,充分认识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意义,为规范检察机关对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法(试行)》,1997年为适应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和受案范围。为解决刑事赔偿工作总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00年又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从quot;有法可依quot;的角度讲,我们不但已经有了一部专门的法律,也有了一部较为具体操作的细则。
赔偿法实施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做好刑事赔偿工作,积极受理,认真办理,依法赔偿,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落实了工作机构,选配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干部从事刑事赔偿工作。截止2003年8月止,全市检察机关四县三区成立了7个赔偿办公室,配备了赔偿专职干部24名,其中共产党员20名,占总人数达83;检察员19名,占总人数达80;赔偿办公室85的人员均是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骨干挑选出来的,具有较强的检察业务能力,能够胜任赔偿工作。
二是依法办理了一批刑事赔偿案件。在开展刑事赔偿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抓好案件的办理。从2000年至2003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赔偿申请28件,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赔偿的原则,注重案件质量,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复议申请中,对下级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决定,依法予以纠正。如古蔺县检察院办理的袁国安、王立才申请赔偿案中,该院未经确认就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经我院复议后,发回古蔺县院重新确认。
三是积极开展赔偿法和赔偿工作的宣传、调研、指导与培训。赔偿法实施以来,针对群众对国家赔偿不太了解,以及如何运用赔偿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和控申工作特点,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宣传工作。对办理赔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我们还结合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采用开研讨会、办培训班等方式,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开阔视野,,提高了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每年我市检察机关都要举办4-5次培训班、研讨会等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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