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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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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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刁某原是山东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11年7月6日,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10月1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2013年11月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刁某在未取得任何土地开发手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条件的情况下,公开向社会出售实际并不存在的“凤还阁院”楼盘,骗取94名被害人购房款2900多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
判处刁某无期徒刑。
刁某不服并上诉,2014年12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判决结果】
判处刁某无期徒刑
2017年9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第二次重审结果】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理由:用以证实刁某具有非法占有涉案资金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致使本案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结果】
刁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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