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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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件的复杂性试图尝试从捕获到刑事案件的时间,并且是不确定的。一个简单的案例可能足够半年,而一些复杂的案例可能需要几年时间。那么,一般刑事案件批捕后会怎样?
批捕后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所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而公安机关仅享有提请批准逮捕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往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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