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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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当官的不管是大官或者是小到村里的一个村长,都存在有贪污这个现象,所以现在国家对于贪污这方面的问题捉得特别的严格,让那些贪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吧。
(1)犯罪客体: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使用权。所以置于贪污贿赂犯罪中;后者是特定款物的专用财经管理制度和特定款物的公共财产使用权,所以置于侵犯财产犯罪。 (2)犯罪对象不同:公款和特定款物。
二、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关联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目的不同: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永久性占有公款的目的。其认定的标志是行为人动用公款的行为手段。对于不退还要分析原因:如果是客观上确无力退还,以挪用公款罪论;如果是主观原因,有能力还,但不想还,主观上具有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的目的,则为贪污罪。
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是改变公共财产的所有权,采用伪造单据、涂改账目、销毁凭证、变卖获利、赠送他人的方法,以及携带挪用的巨款潜逃的。
第一个特点,犯罪金额越来越大,高级别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频发,危害与后果非常严重。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呈几何状上升,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据统计, 1998 年以前万元以下的案件占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案件总数的 60% 到 70% ,现在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了 10% ,变化非常大,说明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贪污贿赂几十万的案件是十分罕见的,而现在贪污受贿上百万、几百万的案件也是屡见不鲜,有的案件已经是上千万、甚至上亿。
如湖北省驻香港易峰公司总经理金建培的案件涉及到的贪污挪用公款金额达到 1.9 亿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果非常严重。金陵制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江中银,以及他的同伙一共涉及十个人,涉嫌特大贪污受贿案件,检察机关在查处过程当共冻结、扣押、查封江中银等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高档轿车等价值人民币超过一个亿。再比如河北省外贸厅原副厅长、省机电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李友灿利用审批进口汽车配额的权力(因为现在我们的进口关税还比较高,进口汽车配额非常紧俏),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受贿金额达四千七百多万元。据统计,按照这个受贿金额他每天的受贿额都达到五万块钱以上,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受贿的金额如此巨大,贪婪之心已经达到疯狂的程度,所以有人把他称为“河北第一贪”。另外,大家比较清楚的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案也是轰动全国的,李真受贿共计人民币超过一千多万。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财务处航财处原副科长杨宁也不甘示弱,贪污公款金额达到两千五百多万,另外还挪用公款二百多万。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乔本平,利用代理进口机械设备之机,采取擅自提高价格、伪造合同、虚增债务、截留本公司运费等手段共贪污公款一千两百多万元,同时还受贿两百二十多万元,挪用公款三百多万元。
以上这些案件涉案金额都非常巨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涉及到高级别领导干部犯罪的案件,我们也做了一个比较。与 1998 年以前相比,近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要案数额增长比较大,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在全国有震动、有影响的省部级干部的犯罪案件,如成克杰、刘方仁、李嘉廷、张国光案件被查出并在报纸上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们很难想象这些身居要职的人能够走上犯罪道路,而且还如此的贪婪。在这些案件当中,有些犯罪金额也是非常大的。如胡长清、李纪周、慕绥新、王怀忠、刘方仁等人的受贿金额都超过了五百万,其中李嘉廷的受贿金额达到一千八百多万,成克杰的受贿金额达到四千多万。曾经担任过中国银行行长、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金德琴挪用公款 499 万美金、两亿多港币,应该说他创下了个人犯罪金额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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