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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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经营罪是财产罪,其非法经营的数额直接关系到该行为的定罪量刑,那么刑法对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样的数额规定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上述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怎么定义?
1、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情形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备以下情形: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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