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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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经济犯罪这一类的人有着很多,这些人犯罪的原因相信基本上都是为了金钱吧,那么这一类人被司法机关捉到后,会受到什么样的量刑处罚了,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不足20万(50万的40%),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不足700万(1000万的70%)
2、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3、虚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50万元以上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妨害清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隐匿、销毁会计资料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个人行贿1万元,单位20万元。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国企背景,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国企背景,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直接经济损50万元。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走私假币案二千元以上或者二百张(枚)以上。
伪造货币案金额2000元以上或数量200张(枚)以上。
持有、使用、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金额4000元以上。
高利转贷,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个儿5万元,单位10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20万、30户、损失10万元,单位100万、150户,损失50万元。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1万元、数量10张。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面额2000元。
改革开放政策30多年的实施,使得我国经济得以更加迅速的向前发展,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从我国在历次的经济危机中的表现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世界排名靠前,这是我国人民依靠自身的智慧与汗水所取得的可喜成绩,同时这也使得我国在国际上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也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我们不应该自满,也不应该骄傲,而是应该以一颗平常心对待所取得的优异成绩。万里长征尚且走完第一步。我们应该重点注意的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伴随的便是经济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刑法,与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相比而言,是打击刑事犯罪最为严厉的手段,也是保护国家和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样的,相对于国民经济而言,就是要保护国家经济得以平稳、快速、健康的向前发展。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通常所说的经济犯罪主要是指《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所有罪名,笔者大致总结了下,我国现行1997年制定的刑法中第三章所包括的所有罪名,以及现行的8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三章罪名所作出的修改中涉及的经济犯罪罪名,概括起来总共包括八大类115个罪名,其中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共9个罪名;2、走私罪,共11个罪名;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共16个罪名;4、破坏经融管理秩序罪,共37个罪名;5、经融诈骗罪,共8个罪名;6、危害税收征管罪,共13个罪名;7、侵犯知识产权罪,共8个罪名;8、扰乱市场秩序罪,共13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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