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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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毒品是一个吞噬生命和前程,以及抹杀社会文明的恶魔。因此,制毒贩毒都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稀释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制造毒品罪?
现在法律上有关毒品犯罪的相关规定,比如贩毒罪的法律依据及量刑标准,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毒品犯罪定罪需要具备哪些证据等相关法规,可是很多人也于毒品犯罪还有着比较模糊的了解。
毒品一般是高纯度的,毒贩在贩卖毒品时可能先将毒品用溶剂稀释,吸毒者在吸食毒品时也可能对其进行稀释,否则就会造成吸食者死亡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稀释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制造毒品罪也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如果是在制造毒品的过程中,为了便于吸食者吸食,在生产过程中就把毒品稀释成低纯度的配剂,这种稀释行为便属于制造毒品行为的一个环节,因而构成制造毒品罪。
其二,如果使用可使毒品效用性升高的溶剂稀释,也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其三,如果稀释后的毒品具有新的社会认知度,同样构成制造毒品罪。
其四,除以上情形外的稀释毒品行为则不构成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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